丁磊是个很能干的年青人,当他累死累活好不容易从助理熬到经理。每月能挣一万多块钱的时候,房价都已经涨到好几万一平方了。面对好几百万一套的房子,他根本就买不起。他要是想买房的话,全家都得被掏空,好几代人做房奴。可是像他这样打工的人要是没车没房的话,就无法成家立业。这让丁磊很痛苦。
就在那时候他才明白,为什么本地人会瞧不起外地人。因为他们有本市户口、有房、有车,他们啥都不用干,照样有钱花。可是像丁磊这样外来的打工仔,就算是再能干都没用。都不可能买得起房和车,不可能成为社会上的成功人士。
那时他才懂了为什么人都笑贫不笑娼,为什么有大学生找不到工作。为什么好多大学生毕业以后宁愿去啃老,宁愿去卖身,也不愿意去奋斗。
丁磊这种农民出身的人,就算再能吃苦受累,就算混成了公司经理,就算月薪过万了。又能怎么样,还不照样是穷人?对于这个大城市来说,他还是个打工的人,并没有改变什么。他还是在偏远的郊区租房子住,还是每天很辛苦地挤地铁,还是要到离家大老远的市区上班。
每天两点一线,朝九晚五的生活。让丁磊这个穿西服的小青年,看着并不像大公司的小领导,反倒是更像写字楼的小白领。他本以为生活会这样下去,可是有些事情的发生,却彻底改变了他。
(本章完)